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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从镇、市直部门单位中推荐选拔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21:33:15


选拔范围


拟从各镇、各市直部门单位干部中,为敦煌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建设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敦煌莫高研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敦煌融媒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选拔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及财务总监人选若干名。


选拔方式



选派人员为事业人员的,按照酒泉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办理离岗创业手续,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三年期间或三年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将人事关系转入企业,按照企业职工管理;三年期满后,不愿意在企业留任的,回原单位工作。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制度。

选派人员为机关或参公人员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免去现行职务,将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按照国有企业人员对待;也可先调入事业单位转换身份,然后按照事业人员办理委任手续,享受离岗创业相关政策。直接委任到国有企业任职,再次进入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工作的,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执行,须符合“补充机关紧缺优秀专业人才、大专以上学历、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等条件。


薪酬待遇


到正常运营企业任负责人的,按照《敦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从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选拔到新成立公司任负责人的,前两年不进行考核,月薪按其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的3倍发放,两年期满后,按照《敦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事业单位到市属国有企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的社会保险仍由原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