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学

李并成:盛唐时期敦煌农户 对国家的粮食贡献

发布日期:2019-12-30 18: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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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籴是政府为满足军需而规定的购粮制度,是农户在完纳正租、地税、义积后向国家交售余粮的举措。和籴数量可以反映一地余粮的多少和富裕程度。敦煌文书记载盛唐时期其地和籴的数量是颇为可观的。《唐天宝丸载(750元)八月至九月敦煌郡仓纳谷蝶》(P·2803背)中载有11件百姓上交和籴粟和#的文牒,每户交籴数石至数十石不等,最多的交52石(唐思贞、汜庶几两户)。牒中共计253户次,扣除交籴两次或三次的54户,实有199户,共交籴3124.79石,户均交籴15.7石。每唐石约合今0.59市石,唐15.7石约合今9.263市石;若以粟来计则合今1250.5市斤(粟今量135市斤/市石)。

这尚是一般农户的纳籴,此外还可见行客(行商)交纳籴粟的记载,其所纳数量更多。《唐天宝六载(747年)十一月河西豆卢军军仓收纳籴粟牒》(P·3348)载,行客任哲子交籴粟108.6硕(石),王玉芝200硕,李庭金200硕,常重进100硕,宋无瑕100硕,曹庭训100硕,康仁稀50硕,马思简60硕,赵敬微200硕以上(收有百姓董景晖粟100硕、宋思亮粟100硕等)。行客们往往把农户手中的粮食收购而来以换取官仓的匹段,然后再用匹段从事其它贸易从中渔利。上述情形表明如果不是耕地充裕,余粮较多,农户在完纳正税等后是无法交纳这许多粟的。天宝中,高适《送窦侍御知河西和籴还京序》中写道:“天子务西州之实,岁籴以亿计……我幕府凉公,勤劳王家,常用此道。”务西州之实即指经营西北边防,和籴以足军食为其重要的经营方略之一;高适当时任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府掌秘书,幕府凉公即指哥舒翰,岁籴以亿计虽不一定是实指,但包括敦煌以内的河西地区和籴之多是不容置疑的。

据《通典》卷12《食货》载,天宝八载(749)全国和籴仓贮粮1139530石,其中河西道为371750石,所占比例竟高达全国的32.6%!笔者曾疑此数过大,恐有不确,核之《通志》卷56、《文献通考》卷21,所载皆同,则其数应无误。而这一数字仅是就绝对数量而言,尚未考虑进人口因素。天宝年间河西道共有户59427(据《旧唐书·地理志》计算,含伊州、西州和北庭大都护符户数),以此计之,则户均交籴6.26石。这一数字相当于全国户均交籴数0.21石(当时全国共8973634户)的29.8倍!敦煌、河西无疑成为当时全国最为富遮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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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云仅是天宝八载河西道和籴仓贮粮的情况,而远非敦煌、河西民户每年交籴的粮食总量。已如前述,和籴是为了供军需,和籴之粮则主要贮存在军仓中。由上引P·3348文牒中行客任哲子等向豆卢军(驻敦煌城内)军仓大量交纳籴粟的情形观之,敦煌军仓的贮量是相当可观的。《通典》卷6《赋税下》载,开元、天宝年间每岁军用“籴米粟则三百六十万匹段”,其中河西道籴88万匹段(含伊、西、北庭8万匹段)。又据 《唐天宝四载(745年)河西豆卢军和籴会计牒》(P·3348背)和《唐天宝年代敦煌郡会计帐》(P·2862背、P·2626背)知,天宝年间主要粮食作物(单位:石)与丝织品(单位:匹)的价格(单位:文)分别为:

270320340# 270310320,青麦300350,小麦320370490

河南府:550620,缦绯550,缦绿460,大练460

郡:熟600,大生绢465

若取平均值计,则粮食作物每石332.7文,丝织品每匹529.3文。按此比价,则河西道88万匹段可籴粮1400012石;以户均计之,则交籴约23.56石。

以上所考仅是和籴一项的数量,而民户每年交纳国家的粮食总量除和籴外,还有正租(含地子)、地税、义积,这几项纳粮又均囤贮在常平仓、正仓、义仓和军仓中。由《通典》(北宋本)卷12并核之《文献通考》卷21《市籴考》知,天宝八载(749年)河西道正仓粮贮702065石,义仓粮贮388403石,常平仓粮贮31090石,军仓粮贮则无载。其中正仓粮除供给职官粮禄(《册府元龟·铨选部·考课》载唐令:“诸给粮禄,皆以当处正仓充。”)和地方其它支用(如供给役递运输丁夫口粮,供给往来于丝绸之路上大批客贾、使者口粮及其丁夫、客使的牲畜饲料等)外,其余大部分应补给军饷,并有一部分东运关中以实皇家仓廪(详后)。前引P·2803写卷中就有一件沙州豆卢军向敦煌郡仓支取青麦、豌豆、糜、粟共1000“送冷泉等五戍,充马料”的牒文,可知部分军需是由正仓提供的。常平仓粮则主要用以“均贵贱”,即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以平抑物价。义仓则是“唯荒年给粮,不得杂用”。常平仓和义仓贮粮均系累年所积,非一年之聚。但义仓的当年贮量可由其来源中求得。开元二十五年地税制:“亩别纳粟二升,以为义仓。”我曾考得,盛唐时期河西户均实有耕地约70唐亩,合今56.7市亩(每唐亩合今0.81市亩,拙著《唐代前期河西走廊的农业开发》,载《中国农史》19901期),亩纳粟二升,则户均纳地税1.4石,于是河西道每年入义仓的地税总量为83198石,大约相当于上引义仓总贮量的1/5强。若常平仓粮亦准此率计算,则河西道每年可入常平仓粮6529石,户均纳常平仓粮0.11石。前已云及军仓贮粮主要来自于和籴,河西道每岁军用籴粮高达1400012石,当然这一数字并非全系军仓提供,已如前述正仓贮粮亦提供部分军需,若准以上引正仓贮粮的2/3,即468046石供军需,则军仓贮粮应有931966石。

以上诸仓贮粮总计(义仓和常平仓只记入当年数)1723758石。此为河西道农户每年提供给国家的粮食总量,以户均计之,则为29.01石,合今约2396市斤(以粟麦各占一半计,麦今量145市斤/市石)。

此数确否?我们还可以另一种算法来加以核验。《新唐书·食货志》云:“京畿田亩税五升”,此为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民田的正租税额。至于正租中的地子则为官府抑配予民佃种的屯田、职田、公廨田等土地上的地租,其租额由敦煌户籍等文书上见,要较一般民田的正租高得多,甚至往往取收获量之半。即以河西农户户均拥有耕地约70亩的最低正租额计,户纳正租亦达3.5石。加上上考户均交籴23.56石,户均地税1.4石,户均常平仓粮约0.11石,则盛唐时期河西民户户均贡献国家的粮食总量为28.57石。实际上,河西户均纳粮还不止此,如上求正租量中并不含较正租高出许多的地子租量,若将此考虑在内,则户均贡献总量应达到29石左右,这一数额正与以上通过计算河西诸仓贮粮所算得的河西户均贡献量29.01石相吻合,由此可见此数应是征而有信的。

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对此数额再予检核。若以河西户均70亩耕地的90%,即63亩种粮,盛唐时期河西粮食平均亩产量我曾考得1.5石(《河西地区历史上粮食亩产量的研究》,《西北师大学报》19922期),则户均粮食总产可达94.5石,合今7806市斤,除去贡献国家的2396市斤外,尚余5410市斤,则人均尚有余粮1127市斤(以天宝年间河西户均4.8人计)。尽管当时的粮食加工率较低,但人均占有千余市斤原粮应是可敷其用的了。史实再一次证明,盛唐时期敦煌、河西农户户均贡献国家粮食高达29石许,合今近2400市斤这一数额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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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妨再来作一下古今对比。目前河西地区每年约提供给国家商品粮10亿多公斤,河西约有农户66万余户,则户均贡献约1515公斤。盛唐时期的户均贡献量约为今天的79.2%,与今天的户均贡献量差得并不太多,这亦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今天的生产水平虽较盛唐时高出许多(今天河西粮食亩产量近400公斤,约为盛唐亩产量的5倍),然而今天户均占有耕地数却较盛唐少了许多(今天河西户均有地约12市亩,约为唐时的21%),如此盛唐时的户均贡献量自然可与今日媲美。从而也有力地证明了今天河西地区所从事的商品粮基地建设是有其良好的历史基础的。

盛唐时期,敦煌、河西成为国家所依重的粮食基地之一。早在武则天长安年间(701-704年),郭元振任凉州都督时就已出现了“旧凉州粟斛售数千,至是数岁登,至匹缣易数十粟,支# 十年,牛羊被野,……令行禁止,道不举遗”的繁荣景象。《册府元龟》卷503亦云,长安中凉州“遂斛至数十钱,积军粮可支数十年”。粟斛售价从原来的数千钱降至数十钱,屯积的军粮可支十年,实为历史上所罕见。及至玄宗之世,河西的农业发展达到鼎盛,其成果更足以夸富于天下。撰于盛唐时期的《沙州都督府图经》(P·2005)记,流灌敦煌的甘泉水(今党河),“总开五门分水以灌田园,荷锸成云,决渠降雨,其腴如泾,其浊如何。……州城四面水渠侧,流觞曲水,花草果园,豪族土流,家家自足。土不生棘,鸟则无;五谷皆饶,唯无稻黍”。《资治通鉴》卷216载:“是时中国盛强,自安远门而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此处言陇右包括河西在内。

盛唐时期的敦煌、河西的产粮不仅可满足区内军需民食,而且余粮还能源源东运,以实皇廪。《太平广记》卷458《东城老父传》记:“河州、敦煌道,岁屯田,实边食,余粟转输灵州,漕下黄河,入太原仓,备关中凶年。”当时敦煌的大量余粮,经陆路源源东运灵州(今宁夏灵武一带),再沿黄河水运,再陆运至唐代的北都太原,以备京畿关中一带的灾年。沈亚子云:“昔户部其在开元,最为治平。当时西有甘、凉六府之饶,东有两河之赋”(《全唐文》卷734);《唐语林》卷3《夙慧》亦曰,开元时“入河湟之赋税,满右藏;东纳河北诸道租庸,充实左藏。财宝山积,不可胜计。”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生动地反映出当时河陇经济在全国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在当时河陇33州中,包括敦煌在内的“凉州最大,土沃物繁,而人富乐”(《新五代史》卷72)